地址:中國·安徽省安慶市紡織南路80號
聯(lián)系人:王暉 祖國澤 江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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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棉堆場土方及擋土墻土建工程施工
招 標 文 件
招 標 人: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二0一九 年 八 月
- 本次招標將對投標報價的有效性進行嚴格考核,請投標人務必慎重作出投標報價,防止因報價過低而被評為無效標。
- 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價進行惡意競標。
- 投標保證金應盡量提前提交,以防止影響正常投標。
- 投標人對疑問提交時間、補遺時間、答疑時間及開標時間等安排如有異議,請在投標截止時間2天前,通過書面形式向公司招標中心說明原因,如未提出異議的,視同默認招標文件的時間安排。
五、本次招標評標時要求投標人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評標過程中涉及到評審的資料。各投標人不得編造虛假信息,一經發(fā)現(xiàn)存在弄虛作假的信息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誠信廉政承諾書》中的約定予以處理。
目 錄
章 招標公告........................................ 1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3
章 招標公告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棉堆場土方及擋土墻土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棉堆場土方及擋土墻土建施工工程 ,建設資金來自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已齊備,招標人為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棉堆場土方及擋土墻土建施工工程
2.2 建設地點:安徽華茂第二工業(yè)園
2.3 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安徽華茂第二工業(yè)園內,推土方(詳見工程量清單);擋土墻為鋼筋混凝土擋土墻,長211.15米,高2-4米。
2.4 項目概算:
2.5 計劃工期:開工之日起一個月
2.8 招標類別:土建
2.9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等級: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取得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無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只接受安徽華茂集團招標中心報名。
4.2掛網(wǎng)時間:2019年8月27日,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9月3日 ;投標人可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日前之間報名,過期不予接受。
4.3 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工本費:人民幣200元/套,售后不退。交到指定帳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報名聯(lián)系人:楊先生
地址:安徽華茂集團大樓二樓招標中心
電話:0556-5919883 18155670616
傳真:0556-5919900
技術聯(lián)系人:張先生 13955653006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前附表1
序號 |
序列名稱 |
序列內容 |
1 |
工程名稱 |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棉堆場土方及擋土墻土建施工工程 |
2 |
建設地點 |
安徽華茂集團第二工業(yè)園內 |
3 |
招標人 |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4 |
工程設計單位 |
詳見設計圖紙 |
5 |
建設規(guī)模 |
本工程位于安徽華茂第二工業(yè)園內,推土方(詳見工程量清單);擋土墻為鋼筋混凝土墻,長211.15米,高2米至4米。 |
6 |
招標范圍 |
推土方、混凝土擋土墻 |
7 |
標段劃分 |
一個標段 |
8 |
承包方式 |
√施工總承包 □專業(yè)承包 |
9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
□是 √否 |
10 |
資金來源 |
華茂自籌 |
11 |
計價方式 |
工程量清單計價 |
12 |
計劃工期 |
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完工(合同簽訂之日即為開工之日) |
13 |
質量標準要求 |
達到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 合格 標準 |
14 |
預留金 |
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 |
15 |
評標定標辦法 |
符合性評審的有效最低價總價中位值評審法 |
16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17 |
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 |
資質要求:詳見招標公告; 業(yè)績要求:詳見招標公告; 信譽要求:詳見招標公告。 |
18 |
投標人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資格要求 |
1、項目經理: (1)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取得省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2)業(yè)績要求:/ (3)其它要求:無在建工程 2、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3、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
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數(shù)量不得低于上述規(guī)定且應專業(yè)配套,滿足工程項目施工工作進展需要。
|
前附表2
序號 |
序列名稱 |
序列內容 |
19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
□允許 √不允許 |
20 |
投標文件 |
√商務標、技術標各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附含電子清單計價光盤(含計價文件的組價軟件版)隨商務標正本封裝,密封提交。 √投標人應將商務標投標文件和技術標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標明 “商務標”或“技術標”。 √商務標正、副本裝在同一密封袋內,技術標正、副本裝在另一密封袋內(即投標文件共有2個密封袋)。 √密封袋封口處應密封。密封袋上應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其他:投標文件需采用固定膠裝方式裝訂并編碼,不得采用活頁裝訂 |
21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 |
22 |
投標保證金 |
注:投標人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須在匯款用途或摘要欄上注明所投項目名稱(此處可簡寫)。 |
23 |
安全文明要求 |
執(zhí)行國家、省、市現(xiàn)行相關規(guī)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
24 |
總包及分包規(guī)定 |
投標人不得在中標后將工程轉包給其它施工單位。如需專業(yè)分包,分包項目、內容、分包商、分包合同須報監(jiān)理單位確認,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
25 |
現(xiàn)場條件 |
具備開工條件 |
26 |
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圖紙及其他資料 |
√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 √招標控制價 √施工圖設計文件 □其他資料 |
27 |
招標人書面澄清或修改的時間 |
2019年9月4日12:00時前(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除外) |
28 |
投標人提出異議的截止時間 |
2019年9月3日前書面提交。在規(guī)定異議時間前各潛在投標人未對招標文件條款提出質疑的,凡在評審過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評審爭議均以招標人解釋為準。 |
29 |
投標文件遞交起止時間 |
開標現(xiàn)場遞交 |
開標時間 |
2019年 9月5 日15 時 0分 |
|
30 |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 |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大樓二樓西會議室 |
31 |
開標注意事項 |
詳見投標人須知第(六)部分25.1條 |
前附表3(招標人需求一覽表)
項目 |
序列名稱 |
序列內容 |
33 |
人員到崗 及履約要求 |
1、投標人一旦中標,投標人所派的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施工現(xiàn)場技術負責人、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等在整個項目施工期內必須按合同約定在崗履職,否則發(fā)包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中標人自行承擔并賠償可能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2、中標人不得擅自更換投標時所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根據(jù)安徽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和崗位職責的通知》要求,確需更換時,更換人員的資格等級不得低于被更換人員,并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其中國有資金投資(含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項目,項目經理的變更應經發(fā)包人同意后,方可辦理變更,且變更后的項目經理的執(zhí)業(yè)資格、業(yè)績等不應低于原項目負責人。上述變更人員至原合同工期滿之日止,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在全省范圍內承接其他工程。 3、中標人未能按照承諾到崗盡職的,發(fā)包人將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其作出相應處理。 |
34 |
材料要求 |
1、除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外,凡屬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中標人應按投標文件承諾及合同規(guī)定的品牌、規(guī)格、數(shù)量、產地、技術參數(shù)等組織采購,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材料及設備的品牌、型號等不得擅自更換。 2、對發(fā)包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采購,承包人必須選用符合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合格標準的要求并經發(fā)包人同意。 3、承包人對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設備及供應的廠商,須進行資格和品牌的認定。如:鋼材、水泥、安裝主材等,在采購前應將供應商的有關資料(如質保書、生產許可證等或備案要求)報監(jiān)理單位審查,并經發(fā)包人批準后方可采購。否則,發(fā)包人有權不予驗收進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負,工期不予順延。材料試驗費由中標人支付。 4、由承包人實施采購的工程主要設備和材料采購由承包人實施,品牌、規(guī)格等須經發(fā)包人認可簽字后方可進行采購,承包人采購計劃應提前報發(fā)包人審定。因承包人資源投入不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且無視監(jiān)理工程師的警告而不做改進,從而引起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材料設備準備嚴重滯后時,發(fā)包人有權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補救,相關措施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若承包人不能提供符合設計要求或合同約定的材料,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購,已經采購進場的勒令其退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參考商標、品牌或標準是招標人為了方便投標人更明確、更清楚說明擬采購貨物的技術規(guī)格和標準,并無限制性。投標人在投標中若選用替代商標、品牌或標準,應優(yōu)于或相當于參考商標、品牌或標準。中標后,承包人所選用商標品牌須經發(fā)包人同意后方可選用。 6、根據(jù)《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建設工程中加強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宜政辦秘【2016】65號)要求,本項目應使用預拌砂漿,投標人應當將使用預拌砂漿的費用列入投標報價。 |
35 |
工程內容及施工重點難點 |
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列示的全部內容 |
36 |
中標后中標人須另行提供的投標文件份數(shù) |
商務標、技術標各 貳 份副本 |
37 |
費用繳納 |
投標人中標后,需交納編制控制價和施工竣工后的審計費用。 |
38 |
其他 |
1、在工程項目開評標過程中,投標人投標報價與公布的控制價相比降幅過小,或投標人投標報價明顯缺乏競爭性的,評標小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2、分包規(guī)定:投標人不得在中標后將工程整體轉包或肢解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一經發(fā)現(xiàn),發(fā)包人有權取消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償其他相關損失。 3、中標人負責協(xié)調現(xiàn)場施工環(huán)境、處理好各方矛盾并承擔協(xié)調費用。 |
39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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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 則
1、工程說明
1.1本招標工程項目說明詳見本須知前附表;
1.2本招標工程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要求,通過 公開 招標方式選定承包人。
2、招標范圍、承包方式
2.1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及工程內容見本須知前附表;
2.2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承包方式見本須知前附表。
3、資金來源
本招標工程項目資金來源見本須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標人
4.1 投標人資質等級及項目經理資格見前附表 。
4.2 投標人合格條件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4.3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4 本招標工程項目采用本須知前附表所述的資格審查方式。
4.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投資參股本項目的法人單位。
(6)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8)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9)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10)被責令停業(yè)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可能影響本項目正常實施的。
(12)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13)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小組認定不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
(14)被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本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qū)域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
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單位投標均無效。
4.5根據(jù)本工程的特點,投標人必須認真閱讀招標文件內容,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其內容必須詳實,如果投標人認為有必要,可結合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提供相應技術說明。
5、踏勘現(xiàn)場: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所述,自行對工程現(xiàn)場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踏勘現(xiàn)場以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xiàn)場的資料。踏勘現(xiàn)場所發(fā)生的自身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經招標人允許,投標人可為踏勘目的進入招標人的項目現(xiàn)場,但投標人不得因此使招標人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投標人應承擔踏勘現(xiàn)場的責任和風險。
6、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所有數(shù)據(jù)和資料,是招標人現(xiàn)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
7、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遞交投標文件等投標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將不予承擔。
(三)招標文件
8、招標文件的組成
8.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8.1.1本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
8.1.2本工程所有發(fā)生的答疑文件(如有)及書面通知(如有)。
8.2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仔細檢查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殘缺等問題應在獲得招標文件 3 日內向安徽華茂集團招標中心提出,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投標人自己承擔。投標人同時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guī)范要求等,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及自己理解產生的誤差,或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并根據(jù)有關條款規(guī)定,該投標有可能被拒絕。
9、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無論是招標人根據(jù)需要主動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據(jù)投標人的要求對招標文件做出澄清,招標人都將以澄清、修改、補充形式予以澄清,同時將澄清、修改、補充文件向所有投標人發(fā)送。該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10、招標文件的修改
10.1 招標文件發(fā)出后,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10.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發(fā)送給所有投標人,該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10.3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修改文件為準。
10.4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有充分的時間對招標文件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進行研究,招標人將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將在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中予以明確并通知給所有投標人。
10.5如果投標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對招標文件有關條款提出質疑,視為充分理解招標文件所有內容,一旦遞交投標文件,則認為該投標人接受招標文件所有條款。
10.6 投標人對清單工程量提出異議的,必須附計算書,并隨時準備接受招標人組織的核對。不能提供計算書或不能參加核對的,招標人對此異議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調整工程量清單。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誤差±3%以內的,招標人可不予調整,投標人自行在投標報價內考慮。
10.7 招標人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將予以答復,答復僅包括對問題的解釋,但不說明問題的來源。
10.8 答復、補充通知或答疑紀要將發(f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
11、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11.1投標文件和與投標有關的所有文件均應使用 中文 (語言文字)。投標人隨投標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語言,但必須附有經權威翻譯機構核準的中文譯文。
11.2除工程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2、投標文件的組成
12.1 投標文件由商務標投標文件、技術標投標文件兩部分組成。
12.2商務標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12.3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
(2)投標總價;
(3)投標報價說明;
(4)單項工程造價匯總表;
(5)單位工程造價匯總表;
(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7)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一);
(8)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二);
(9)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
(10)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
(11)規(guī)費和稅金清單計價表;
(1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
(13)措施項目費分析表;
(14)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表;
(15)需評審的材料表;
(16)投標報價需要說明的其他資料;
(17)電子清單計價文件(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0款要求提供)。
12.4 技術標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2.4.1資格審查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人授權委托書、誠信投標承諾書、優(yōu)先使用地產品承諾書(如有)、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擬派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擬派技術負責人相關證書復印件;企業(yè)(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的復印件(如有要求);擬派該工程管理的關鍵崗位其他人員證書復印件。
12.4.2 項目管理機構配備情況;
12.4.3 擬派往本招標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簡歷;
12.4.4 擬分包情況表;
12.4.5 投標單位的業(yè)績材料(如有要求)和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12.4.6 施工組織設計部分:
章 工程概況
第二章 主要施工方法
第三章 擬投入的主要物資計劃
第四章 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計劃
第五章 勞動力安排計劃及勞動力計劃表
第六章 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
第七章 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
第八章 確保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
第九章 確保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
第十章 工程施工的重點和難點
第十一章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第十二章 投標人認為有必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13、投標文件格式
13.1投標人須分別編制技術標、商務標。
13.2投標文件包括本須知第12條中規(guī)定的內容,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全部格式編制投標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4、投標報價
14.1投標人應根據(jù)當前建設市場行情,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及本單位的施工方法、材料來源渠道、施工機械裝備、施工管理水平等,對投標費用進行分析、測算,實事求是地確定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價)任何投標優(yōu)惠都體現(xiàn)在報價內。招標人不要求投標人采用總價優(yōu)惠或以總價百分比優(yōu)惠的方式進行投標報價,其優(yōu)惠應直接體現(xiàn)在各項投標報價的單價中。投標人不得以自有機械閑置、自有材料等不計成本為由進行投標報價。
14.2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了解擬投標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內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在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工期、質量等要求下,完成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其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價。
14.3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本須知投標須知前附表所規(guī)定的方式。綜合單價是指完成本工程項目的除規(guī)費、稅金外的單價,其組成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和施工工期內的風險費用。
14.4投標報價編制依據(jù)
14.4.1招標文件;
14.4.2設計圖紙;
14.4.3工程量清單、控制價;
14.4.4澄清、修改、補充中提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承包范圍、工器具及設備清單(如有);
14.4.5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14.4.6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國家、行業(yè)、地方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14.4.7《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DBJ34/T-206-2018)及其配套計價依據(jù);
14.4.8增值稅調整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投標人可在安慶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ǎng)上下載上述文件。
14.4.9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的市場價格;
14.4.10施工期間的風險因素。
14.5投標報價編制原則
14.5.1人工費:按控制價中人工費單價標準計算。
14.5.2材料費:參考控制價中的當期市場信息價自主報價。
14.5.3機械臺班費:可參照《2018年安徽省清單計價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執(zhí)行,其中人工費按控制價中人工費單價標準計算。
14.5.4不可競爭費用:包含“安全防護與文明施工措施費)”、“規(guī)費”、“稅金”三項。
?“組織措施費”中所含“安全防護與文明施工措施費”(指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及揚塵防治增加)費率必須與控制價相應費率一致。
?“規(guī)費”的費率必須與控制價相應費率一致。
?“稅金”稅率必須與控制價相應稅率一致。
14.5.5管理費、利潤等可競爭費:費率參照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自主確定取值,其中利潤率可為零,但管理費率不得為零。
14.5.6風險金(如有):風險金=∑[分項消耗量定額(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相應風險費率,風險費率參照控制價中所列風險費率自主確定。
14.5.7預留金、材料購置費、暫定價(如有)應按招標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所列金額填寫,投標人不得修改??刂苾r的預留金、暫定價(如有)均為估算金額,工程竣工后應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內容結算。
14.5.8總承包服務費(如有)應根據(jù)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內容和提出的要求計算。
14.5.9零星工作項目費(如有)應按招標人在其他項目清單列出的項目和數(shù)量,確定各項綜合單價計算,工程竣工后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
14.5.10措施項目清單計價投標人可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對招標人所列的措施項目進行增補。措施項目以“項”為單位,應包括除規(guī)費、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
14.5.11本工程取、棄土點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承包人投標報價時應綜合考慮經濟運距及其他可能增加成本的因素,且渣土運輸必須由安慶市城管執(zhí)法局核準的具有建筑垃圾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yè)承擔,達到規(guī)模標準的,運輸企業(yè)需通過招標方式產生。承包人投標前必須充分了解安慶渣土公司運輸行情,合理報價,中標后土方報價不做調整。
14.5.12材料信息價參照安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2019 年 第 8 期《安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簡訊》及其增補執(zhí)行。
14.6 除非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則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逐項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投標人不得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任意增刪、修改清單項目與工程量及項目排列順序。
14.7除非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所報的綜合單價和合價、以及投標總報價表中的投標報價均包括完成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及為達到質量和工期目標、安全文明、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風險費等所有費用。為滿足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所發(fā)生的費用應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投標報價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每一清單項目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投標人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清單項目,將被視為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以及投標總價內,投標人必須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任何與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工程價款,招標人將不再另行支付。
14.8工程材料
14.8.1材料供應方式:除招標人提供的材料和實行暫定價的材料及設備以外,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購供應并滿足投標須知前附表三中“材料要求”的規(guī)定;
14.8.2材料價格:除招標人提供的材料和實行暫定價的材料及設備以外,由投標單位自行采購的材料確定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材料價格上漲等市場風險因素,中標后不作調整,綜合單價中的材料費應包括材料運雜費、采保費及試驗檢驗費等。
14.8.3結算時實行暫定價的材料和設備的價差僅計取稅金,不再計取其他費用。實行暫定價的材料和設備達到公開招標標準和規(guī)模的,應按相關規(guī)定在安徽華茂集團招標中心進行二次招標。
14.9本招標工程的施工地點為本須知前附表所述,投標人應自行到施工現(xiàn)場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施工場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對于受施工現(xiàn)場場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尋找場地解決臨時住宿、材料及設備堆放,由此所產生的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范圍內,招標人不再承擔該費用。
14.10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
14.10.1本工程經招標定標后,中標價即本工程的固定合同價,除政策性調整、經批準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外,其它工程造價增減均不予簽證計價。
14.10.2開標前,投標人應認真對照施工設計圖紙等文件核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發(fā)現(xiàn)工程量存在項目劃分誤差、計量單位誤差、數(shù)量誤差、遺漏項目的,必須在清單發(fā)放后 3日 內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修正要求,否則招標人可不予答復。
14.10.3招標人對異議或修正要求應進行核實,確認工程量單項子目誤差在±3%(含±3%)以內,招標人可不予調整工程量,若單項子目工程量誤差或有遺漏項目超過±3%的,招標人應進行修正并重新公布準確的工程量清單。
14.10.4投標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對工程量清單提出異議的,中標后,招標人不再對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和數(shù)量進行校對調整。投標人必須按其報價完成招標文件規(guī)定范圍內的招標設計圖紙規(guī)定的所有工程項目。
14.11中標人在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所報的綜合單價一律不予調整。
14.12本招標工程不接受惡意不平衡報價,不保證最低價中標。
15、商務標投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相應位置必須由編制、審核人員簽字或加蓋造價專業(yè)人員“執(zhí)業(yè)或從業(yè)資格專用章”。
16、投標貨幣:
本工程投標報價采用的幣種為 人民幣 。
17、投標有效期
17.1投標有效期見本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內,凡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這種要求,而不被沒收保證金,但是對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單位招標人有權利拒絕其投標文件。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的延長投標擔保的有效期,在延長的投標有效期內本須知第18條關于投標擔保的退還與不予退還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
18、投標文件的份數(shù)和簽署
18.1 投標人應按本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份數(shù)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編制并提交投標文件。
18.2 投標文件的正本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藍、黑墨水筆書寫,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復印件,但需另行加蓋投標人公章。
正、副本字跡均應清晰易于辨認,并應在投標文件封面的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字樣須使用不能擦去的墨跡標記(打印或蓋章或書寫),若有修改應在修改處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印章。
18.3投標文件封面、投標函、投標報價匯總表均應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印章,否則,視為無效標。
18.4 投標人按照本須知第20.3條款規(guī)定對其投標文件相關內容簽署蓋章后,其投標文件所有內容均視為確認,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
18.5 除投標人對錯誤處須修改外,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和增刪。如有修改,修改處應由投標人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印章。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間插字方式進行修改,若投標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間插字,招標人不承擔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識錯誤。
(五)投標文件的提交
19、投標文件的裝訂、密封和標記
19.1投標文件需采用固定膠裝方式裝訂并編碼,不得采用活頁裝訂。
19.2投標人應將商務標投標文件和技術標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標明 “商務標”或“技術標”。
19.3商務標正、副本裝在同一密封袋內,技術標正、副本裝在另一密封袋內(即投標文件共有2個密封袋)。
密封袋封口處應密封。密封袋上應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9.4 商務標投標文件和技術標投標文件在投標文件密封袋上均應寫明:
19.4.1 招標人名稱: ;
19.4.2 招標編號: ;
19.4.3 工程名稱: ;
19.4.4 年 月 日 時 分開標,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19.4.5投標人名稱: ;
19.4.6投標人地址: 。
19.5電子清單計價文件(介質為光盤)隨商務標正本封裝。技術標光盤(如有)隨技術標正本封裝。
19.6如果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招標人對投標文件的誤投和提前啟封概不負責。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
20、投標文件的提交
20.1投標人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投標文件。
20.2招標人可按本須知第9、10條款規(guī)定以澄清、修改、補充的方式,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投標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以及投標人受制約的截止時間,均以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時間為準。
20.3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將依法重新招標。
21、遲交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在本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并退回給投標人。
22、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22.1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以書面形式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2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須知21條有關規(guī)定密封、標記和提交,并在投標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標明“補充、修改”或“撤回”字樣。否則,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無效。
22.3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人不得補充、修改投標文件。
(六)開標
23、開標
23.1招標人按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參加。開標時,投標人必須出示下列有效的原件由招標人代表和監(jiān)督人查驗:
23.1.1法定代表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出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23.1.2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須到場并出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23.2按規(guī)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并退回給投標人。
23.3投標人必須保證其標書中所有資料的真實性。若發(fā)現(xiàn)投標人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中標無效且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由相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并計不良行為記錄。
23.4開標由招標人代表或華茂招標辦公室工作人員主持,按下列程序進行:
23.4.1宣布開標紀律;
23.4.2宣布唱標人、記錄人、監(jiān)督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23.4.3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
23.4.4 招標人和監(jiān)督人員核查各投標人相關證件等資料;
23.4.5請各投標人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并確認是否存在異議;
23.4.6唱標前隨機抽取C值及F值,當眾公布并在開標記錄表上記錄;
23.4.7當眾開啟投標文件,按照投標文件遞交順序,依次公布投標人投標報價及投標函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23.4.8投標人代表、監(jiān)督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23.4.9評標小組進行評審;
23.4.10復會,宣布評審結果。
23.5招標人對開標過程進行記錄,并存檔備查。
24、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24.1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二)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包裝、密封的。
24.2 開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的,屬于重大偏差,由評標小組按無效標處理:
24.2.1投標人未按要求參加開標會、未按要求出示原件供現(xiàn)場查驗或經查驗不合格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
24.2.2投標文件份數(shù)少于招標文件要求的;
24.2.3未按規(guī)定格式提供、填寫投標函,或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公章的;
24.2.4技術標和商務標未分開封裝、錯裝、混裝、漏裝的;
24.2.5投標報價高于控制價的;
24.2.6 法律、法規(guī)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七)評標、定標
本次評標采用符合性評審的有效最低價總價中位值評審法,即評標小組遵循規(guī)定評標原則,按經商務標、技術標評審均合格的投標總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
25、評標小組與評標
25.1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小組,評標小組的專家成員從評標專家由華茂集團選取,評標活動由評標小組負責。
25.2 開標結束后,開始評標,評標采用保密方式進行。
25.3 本工程評標定標程序、標準、方法詳見本須知第34條規(guī)定。
26、評標過程的保密
26.1開標后,直至授予中標人合同為止,凡屬于對投標文件的審查